[摘要] 8月27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8月27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统筹区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人均1583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9805元,下限不得低于1583元。
市本级统筹区内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四档:档9805元;第二档2991元;第三档1794元;第四档170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中,按月正常缴费的及当期缴费年度内正在享受生活保障和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人员,可以在上述四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基数缴费,其他人员可选除第三、第四档外的其他档基数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201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可参照上述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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