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晚8点,在“新国八条”公布一天之后,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接踵而至,争论了一年多的房产税终于尘埃落定。从今天零点起,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已经正式启动。
其中,重庆的税率为0.5%到1.2%,在主城九区改革试点。
昨天晚上,重庆市政府关于征收房产税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首先披露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交易单价超过新建商品房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对象”个人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至于“三无”对象,买第二套普通房我们也收,这纯属为了遏制炒房团,谁如果认为炒房团把房价炒高了,是这个地方能多收税收,是非常愚蠢的短视,因为炒房会最终造成投资环境恶化,贻误整个经济大局。
重庆房产税征收细则规定,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成交均价是新建商品房均价3倍以下的征收税率为0.5%,3倍至4倍为1%,4倍以上的税率为1.2%。黄奇帆认为,这个税率虽然对高房价不可能达到立竿见影的调节作用,但在健全我国的财税体系,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调节收入分配,改善社会住房消费习惯方面有重大意义。
把富裕阶层的税拿来以后,我们全部用来造工租房,这样实际上也是对弱势群体的一个补助和支持,所以它有财富调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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