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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钱"应变成税逐年征收 土地出让金有弊端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3-08 08:56

[摘要] 7年来房价涨3倍土地出让金涨5倍 委员建议停收出让金改征使用税。

“卖地钱”应变成税逐年征收土地出让金有两大弊端

(来源:东方早报)7年来房价涨3倍土地出让金涨5倍 委员建议停收出让金改征使用税

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叶建农昨日建议,“土地出让金”制度应适当调整完善,由目前的一次性收取,改为逐年征收“土地使用税”,为高房价“釜底抽薪”。

土地出让金有两大弊端

“根据公布的统计数字,从2003年到2010年,我国GDP约增长1.9倍,城镇职工人均收入约增长1.3倍,而大中城市平均房价却上涨3倍左右,年度土地出让金总额更是增长5倍以上。”叶建农指出,地价疯涨成为高房价的原因之一。

在他看来,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制度存在两个弊端,首先是出让土地的当届政府提前收取了本应由今后十几届政府共享的“土地使用税”,某种意义上属于“吃儿孙饭”;而对于购房者来说,也提前为儿孙辈一次性缴纳了长达70年的“土地使用税”,成了“挑子孙担”。

改革可分步调整到位

在叶建农看来,为了配合房地产调控,已实行了近20年的“土地出让金”制度也应适当调整完善,争取与土地使用税合二为一,将地方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费,由目前的一次性整笔收取,改为逐年征收“土地使用税”。

根据现行政策,只要土地被用于生产经营,使用者就要按年缴纳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一年税额为大城市1.5至30元,中等城市1.2至24元,小城市0.9至18元。

“调整‘土地出让金’制度的阻力是地方财政收入会因此而大幅降低,但这是可以缓解和克服的。”叶建农建议,可分步调整到位,比如在调整之初,先收取20%~3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则逐年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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