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除了个税审议,全国人大在27日还迎来了另外一笔账目的公布。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公布了2010年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达107174.91亿元,其中51.15%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医院的债……
地方融资亟待厘清
(来源:解放牛网)除了个税审议,人大在27日还迎来了另外一笔账目的公布。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一届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公布了2010年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达107174.91亿元,其中51.15%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医院的债务较高。其中,银行贷款为最主要的贷款渠道,84679.99亿元,占比为79.01%。通胀高企,10.7万亿的背后意味着什么?地方贷的风险是否可控,记者就此对话多名经济学家。
[数据]
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债10.7万亿
国家审计署27日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 的 债 务 67109.51亿 元 ,占62.62%。审计署报告显示,此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但为了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面情况,还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以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进行了审计。
从审计结果看,截至2010年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按照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国家审计署称,总体来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过其偿债能力。
刘家义还认为,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报告显示,有78个市级和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100%,分别占两级政府总数的19.9%和3.56%。他还提出,部分地区在债务偿还方面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截至2010年底,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超过2.5万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从举借主体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的分别为49710.68亿元和 24975.59亿元,占比共计69.69%。审计公告称,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由于现行规定并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因此对地方政府业已存在的举债融资行为缺乏规范,导致各地举债融资渠道不一,且多头举债、举债程序不透明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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