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沪房产租赁新规实施,房屋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中广网  2011-10-10 13:46

[摘要] 10月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在租赁保证金和租赁房屋出售问题上,从“倾向维护”承租人权益,转向“均衡维护”租赁双方的权益。

10月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在租赁保证金和租赁房屋出售问题上,从“倾向维护”承租人权益,转向“均衡维护”租赁双方的权益。

新版合同条款规定,本市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合同的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该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填写本合同附件中“经纪服务情况”的内容,并签字、盖章;根据《办法》的规定,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该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庞元指出,《办法》有利于维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和“买卖不破租赁”等权利的实现,也有利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由于明确规定了禁止群租房,《办法》能够有效消除“群租”现象引发的不良后果和为社会秩序管理带来的安全隐患。

据悉,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上海市将大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单位公共租赁房。以浦东张江科技园推出的面向就业者的“青年公寓”为例,只要是大专以上学历、与科技园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上海无住房的年轻人,就可申请租房。每名青年在公寓能住3年,单房租金为888元。目前已有不少人入住。

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的最后一个月,上海市房产租赁市场出现了涨租避新规的现象。部分房东突击涨租,一时成风,中端市场租金重回领涨格局;需求仍有释放但需求大幅减少,低端市场租金涨幅缩小。上海房屋租赁指数办公室认为,公租房的逐步推广,将缓解租赁市场压力。

【延伸阅读】

北京首批550套"大众"公租房10月底配租

北京首批面向社会公租房本月起配租 将公开摇号

新华时政:单位自建公租房别成牟取暴利的方式

关于公租房:过得黑皮你就是神仙

标签:租房房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常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