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常州市国土局连续查处了2起借“设施农业”名义违法占地案件。今年以来,随着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文件的发布,“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以发展“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建设,违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近期,常州市国土局连续查处了2起借“设施农业”名义违法占地案件。今年以来,随着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文件的发布,“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以发展“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为名,擅自进行非农建设,违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对此,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曾经联合发出《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要求对于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严肃查处。
市国土局在查处这类案件时也发现了,一些经营者对相关规定不是十分了解。一般项目实施时不立项报批,而是直接与村里协商,导致用地实际处于自发状态。当土地执法部门要求其撤销违法行为时,已经造成一定的损失。同样,由于这类用地往往不同于独立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难以预先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很难安排相应的用地计划,用地实际难以报批。因此,国土部门将会针对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手段进行整治:
一是尽快出台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的地方性文件及用地标准。
二是通过相关案件的查处,进一步做好有关农业发展中涉及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宣传工作。
三是在用地计划安排上对现代农业发展留有一定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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