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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全款买房顺利过户 原房主称"从没卖过房"

南京晨报   2014-04-22 11:22

[摘要] 市民张先生夫妇13年前买下了位于南京相府营的单室套二手房,还落了户口。最近,户主张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13年前卖房子给他的原房主告他强占房屋,并称“我从没卖过房”。突如其来的官司,让张先生夫妇一头雾水:从未卖过的房子,为何会出现在中介的卖房信息上?花钱合法买来的房子怎么就“强占”了呢?

市民张先生夫妇13年前买下了位于南京相府营的单室套二手房,还落了户口。最近,户主张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13年前卖房子给他的原房主告他强占房屋,并称“我从没卖过房”。突如其来的官司,让张先生夫妇一头雾水:从未卖过的房子,为何会出现在中介的卖房信息上?花钱合法买来的房子怎么就“强占”了呢?

从未卖过的房子,为何出现在中介的卖房信息上?

我就搞不明白:从来没有卖过的房子,怎么会出现在中介公司的卖房信息上呢?”张先生介绍,因父亲去世早,他们夫妻结婚后,一直与母亲住在珠江路。2001年,儿子出生后,原先的房子显得有些拥挤。一家人商量后,决定在珠江路附近买个单室套小房子,让母亲出去单过。不久,金楼房产中介公司刊登的一则房产信息吸引了他:该房位于相府营16号,使用面积为24.5平方米,卖的是房屋居住权。

之后,张先生按照联系电话找到了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次日,中介带他看了房子,并将该房的承租原件给张先生进行了过目。“房子所有证件齐全,价格也刚好是我们当时所能承受的。”张先生称,2001年,他与妻子在南京金楼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7月份,张先生交清所有房款7.15万元,老母亲很快也搬了进去。其间,他每个月定期向玄武区房管部门缴纳40余元的租金。就在张先生母亲搬进去不久,原房主刘军也将户口从这处房子里迁了出去,房子顺利变更到了张先生名下。

买来的二手房过户多年,原房主突然出现要求搬出

“应该说,我们所有购房手续都是合法齐全的,不然,公安机关也不会给我们上户口。”张先生说,由于买房入住都很顺利,他从未怀疑过房子的合法性。

但2008年,戏剧化的一幕却出现了。张先生称,2008年,一位自称刘军姐姐的女人找上了门。质问:“你怎么住在我弟弟的房子里?”张先生母亲经细问才知,上门者叫刘娟,自称是房主刘军的姐姐,一直生活在北京,与弟弟失联快20年了。

“我弟弟失踪这么多年,房子里又住着别人,我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被人害了。”退休前在北京某知名媒体从事记者工作的刘娟,很快萌生了这样的猜测。之后,她向辖区新街口派出所报了案。

很快,警方通过人口信息平台查到,原房主刘军,人在深圳打工,并未遇害。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刘军与姐姐刘娟取得联系,并回到南京。刘军告诉姐姐,他一直将房子交给邻居管理,从来未将此房出售过。刘家姐弟要求张先生的母亲立即搬出房子,并办理归还手续。

“太荒唐了!我花钱买来的房子,为何要搬出去?”面对刘军几次三番的搬出要求,张先生坚决拒绝。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2012年4月23日,刘军竟以“变更涉案房公房租赁权的行为未经其同意和授权”为由,向玄武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认定张先生与玄武房产经营公司所签的共有住房租赁合同无效。

蹊跷:谁卖的房子?原房主的户口又是如何迁出的?

近日,此案在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张先生提出疑问:如果说原房主刘军的“从未将房子出售”是真的,那这套房子是谁卖给他的?刘军的户口又是怎么从房子里迁出去的?

庭审时,刘军称,他1989年就离开了南京,临走时,房子面临拆迁,他拜托邻居金宇,等到房子拆迁时,帮他全权办理拿房事宜。此后,他与金宇失去了联系。但从来没有委托金宇卖过房子。

为此,法庭找到了刘军的邻居金宇。金宇称,刘军的拆迁安置房是他代领的,拿到房子后,他把房子借给了朋友李某居住。“我没想到刘军失踪这么多年还会回来。”金宇称,“我几年前在夫子庙碰到李某,李某告诉我房子被卖掉了。后来,李某也不知道去了哪儿,反正是找不到了,这事也就没再追究。”

然而,在刘军的那份用于迁户口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申报人签章处签的正是“金宇”的名字。不仅如此,在办理房屋变更手续时,有好几份文件也都是金宇签的字,包括交易成功后,张先生还找金宇协助自己办理过电话等设施的过户。

张先生质疑,如果刘军从拆迁拿房到卖房都不知情,那他的户口又怎么会落在这处房子里?更蹊跷的是,刘军从未卖过房子,那他的户口又是怎么迁出去的?刘军迁出户口后的常住人口登记地址是“玄武区中山路352号”,事实上是一个空址,根本不存在。

买房人:我不认识卖房人,怎么会是他的表弟?

近日,玄武区法院判决认定,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与张先生签订的《公有住房租赁契约》无效。而直到此时,张先生才看到法院判决此案有一个重要的“书面证据”,那就是一份关于张先生是刘军表弟的说明。

张先生表示,这份所谓的“亲属说明”,他从来都没见过。张先生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此案再审,并另案起诉当时的金楼房产中介公司,追究中介公司虚假卖房的责任。

“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为了这事,我母亲几进几出医院。”张先生告诉记者,买房时中介公司业务员告诉他说,房主刘军在外地,全权委托公司办理业务。他当时根本没想到,这里面还设了个“局”。

代理此案的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王剑律师表示,购房者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并实际居住十几年之后,却突然被要求购买的房屋返还给原房主。这一系列的事件引人深思。此案的关键焦点在于:原房主刘军为何在购房者居住十几年之后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公房承租权?刘军当初的户口又是谁迁出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除非本人在场,任何人是不能代替他人迁出户口的。

■提醒

买卖房产手续

一定要与卖方亲自交接

采访中,张先生表示,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所有买房者,买房时即便看到了中介公司提供的合法房产证或租赁证件,也不要掉以轻心,所有手续一定要与卖房人亲自交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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