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4月9日从常州市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4月8日起市区继续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不作调整;同时,将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工作,收储房源用于安置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家庭。
中国常州网讯 记者4月9日从常州市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4月8日起市区继续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不作调整;同时,将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工作,收储房源用于安置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家庭。
今年具体的标准为: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080元(含)以下调整为3290元(含)以下,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080元(含)以下调整为3290元(含)以下。
记者了解到,2014年,市区共受理申请廉租房181户、公租房756户、经适房256户。其中725户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包括95户环卫工试点家庭)和95户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选到了满意住房。另外,实物保障从申请到后配租入住,整个流程控制在3个月内完成,真正实现了行政效能的提升。
据悉,此次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标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不作调整,保障家庭成员每人每月补足20平方米(建筑面积)。持低保证或特困证的低收入公共租赁房(原廉租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6元,其他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4元;中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2元。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实施每户10万元购房款补贴。
符合条件的家庭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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