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方面大量的农民开始进城买房,享受城市生活,而另一方面,有一些城里人想在农村买房,渴望拥抱大自然,过上“田园生活”。
买房住了10年,拆迁时原房东来了
不少买农村房的人,住进去了也不安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一方面大量的农民开始进城买房,享受城市生活,而另一方面,有一些城里人想在农村买房,渴望拥抱大自然,过上“田园生活”。但因为农村房屋产权有点特殊,购买农村房子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到农村买房的人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有的还吃了亏,城里人到农村买房需要悠着点。
案例1:买农村房住了10多年,拆迁时原房东来了
安徽的朱先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来常打工。那时,朱先生在常州市郊一农村企业打工,一开始住工厂宿舍,后来租当地农民的私房居住。在这里站稳脚跟后,朱先生把老婆和孩子也接了过来。2000年左右,房东一家在城里买了房子,搬到城里居住。乡下的房子就全部给朱先生一家租住。后来,朱先生跟房东商量,想把房东的两间楼房买下来。房东当即表示同意。
后来,在村里人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一份合同,房东以5万元的价格将两间楼房卖给朱先生。就这样,朱先生一家在这个村里一住就是10多年。2013年时,这个村里房子集体拆迁。按照当时的拆迁标准,朱先生的这两间楼房可拿到100多万元补偿款。
可令朱先生没想到的是,当拆迁公司上门评估的第二天,已多年未谋面的老房东就找上门来。原来,老房东是来跟朱先生谈补偿款的。
“房子不是已经卖给我了吗,怎么拆迁了还要分补偿款?”朱先生不理解。可老房东说,房子的产权证还在他手里,拆迁公司要让他去签字。
朱先生知道,只有房主签了字才能拿到补偿款。于是只能跟房东坐下来谈。可房东说,如果房子拆迁,多给朱先生10万元补偿。朱先生不同意,两人不欢而散。
明明自己买下的房子,还白纸黑字签了合同,怎么就拿这点钱?朱先生立即就此事咨询律师。可律师给他的答复是,房子不属于他的,因为当初的那份卖房协议不合法。
后来,在当地村干部的调解下,朱先生搬出房屋,房东除了退还当初的5万元购房款外,另外补偿给朱先生20万元。房屋拆迁事宜,朱先生不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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