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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楼盘交付后办不了产权证 系违规交付

常州日报   2016-04-15 07:28

[摘要] 近日,业主葛先生反映,其购买的钟楼区御水华庭12号楼,去年就已经交付使用,但到现在,大半年过去了,却还是办不了产权证。

近日,业主葛先生反映,其购买的钟楼区御水华庭12号楼,去年就已经交付使用,但到现在,大半年过去了,却还是办不了产权证

葛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他以每平方米70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城置御水华庭3期12号楼的一套期房,面积100多平方米,去年交付。交付时,开发商提供了房屋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但直到现在,葛先生家已经全部装修完毕,产权证却迟迟办不下来,12号楼的其他业主也是如此。业主们到市房屋登记中心询问,才知道开发商根本没有提交“大产权办理”申请。由于没有产权证,不仅无法买卖房屋,也无法迁移户口,一些业主的孩子无法就读实验小学平岗分校。

记者就此咨询市房屋登记中心,得知御水华庭12号楼目前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证,原因正是开发商没有进行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确权以后取得大产权证。没有进行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4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开发商一位李姓负责人。他表示,无法办理产权证是因为排水验收没有通过,与房屋主体质量没有关系。目前,开发商正在努力,已经进行了排水工程的整改,相关部门近期就要再次验收,如果验收通过,就可以提交申请办理产权证。可为何验收没通过,就能交付使用呢?李负责人称,开发商已经拿到了竣工验收备案表,排水验收属于后道程序。

情况是否真如他所说呢?市建设局开发办工作人员介绍,御水华庭12号楼于2015年9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是根据《关于加强市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竣工备案只是房屋交付条件之一,供电、供水、雨污分流、燃气、通信、绿化、照明、人防、电梯等都必须符合条件,才能取得建设部门的交付使用备案手续。未取得《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的商品房,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的初始登记手续。

城置置业公司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后,各单项手续并未完成,就直接交付给业主使用,属于违规私自交付。虽然建设部门一直催促,但企业并未积极申报材料。直到近期,开发商才向建设部门申报材料,经过核查,到目前为止,其排水系统尚未符合条件,需要整改。核查通过后,就能取得交付使用备案手续,进而完成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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