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二:温州房产 泡沫现形记 民间金融
温州的多事之秋,似乎还没结束。尽管在中央和当地政府的齐心救助下,温州的"跑路"老板们陆陆续续返回,银行业纷纷表态将定向给予中小微企业扶持,高息民间借贷的疯狂得到遏制,但已造成的企业、民间借贷人的现有资金链断裂之痛,依然在传导。【温州房产接演"泡沫现形记"民间金融刹车失灵?】
2011年9月28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1)温鹿商初字第2141号显示,该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被告(两位戴姓人士)、温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
公告内容显示,原告(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其中一位戴姓人士)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696999.96元、利息及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85600元,否则原告有权对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温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另一位戴姓人士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将于2012年1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记者在当地了解,这起银行起诉业主和开发商的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缘起业主在购买期房时办理按揭贷款,但由于之后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按揭贷款,银行方面催讨无果,所以才起诉。
之所以温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被列为被告,是因为根据温州当地规矩,购买期房时,房地产开发商需为购房者的"期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方……【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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