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9月22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同时,为突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关节和核心难题,出台《关于加快医养融合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配套文件和功能补充。
明年——
50%社区配套医养融合服务设施
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市具有医养融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占总数的3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融合服务机构占总数的50%以上;具备远程医疗功能的“虚拟养老院”服务终端占全市“虚拟养老院”服务终端总数的30%以上;50%的社区配套医养融合服务设施;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到2020年,建成全面覆盖居民家庭、城乡社区、养老机构的医养融合服务体系。
根据《意见》,在社区养老方面,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配备医务室、康复室,或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等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
在机构养老方面,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房,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其他新模式,引导建设医养融合型服务机构,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集中护理、稳定期居家照料的一体化医养融合服务。
12条融合机制——
涵盖病前、病中、病后
《意见》还着力于推进医疗卫生体系与养老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12条融合机制涵盖了病前健康管理、病中便捷就医、病后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三个相互关联的重要阶段。
其中,《意见》提出,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并与预约诊疗系统、双向转诊系统、远程会诊系统、电子病历系统、120急救系统等对接,组建医养融合服务信息库。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启动医养融合服务信息库,进入“住院状态”,可时间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时接受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康复期转为“休养状态”,医养融合服务机构的床位可以充任医院康复病房,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在病情稳定期回归原“颐养状态”,实现无缝转介。
《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定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均应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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