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事实上,“以房养老”在部分城市早已开始试行,但效果尚不显著。
“独生子女家庭可考虑以房养老”
郭平介绍,以房养老在国外已有一定试点经验,并且卓有成效。“以房养老实际是老年人对房产资源的一种盘活”。
“在城市里,住房是老年人家庭最重要的一笔财富,但现在,这笔财富并不能转变为养老资源。而以房养老可以增加老年人每月的养老金,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减轻对子女、社会养老的压力。”郭平说。
周海旺认为,以房养老是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途径之一。他介绍,在上海关于以房养老问题的调查中,很多老人表示欢迎这种制度。“城市里面房子逐渐多了起来,很多老人不止一处房产,他们希望能增加一种选择。他们认为,一套房子留给子女,另一套成为养老补充来源,也未尝不可。”
同时,他也表示,以房养老只能作为养老金的一种补充,不能代替养老金这一主要养老资源。
以房养老关系到财产继承问题,这是中国老百姓抵触的一大原因。在中青舆情监测室的抽样调查中,39.7%的网民提到了这一考虑。
周海旺认为,这是观念转变的问题:“原本是老人去世后一次性转移给子女,现在变为分期转成老年人的养老金。对子女来说,可能少了一笔继承的财产。但是,从全球代际养老模式来看,每一代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养老承担起责任。”
他认为,以房养老现在可行的两种做法是,一是针对家里不只有一处房产的老人,可以把一套房子拿出来,这属于纯市场行为。另外还有一部分老人,把自己的房屋在不改变产权隶属的情况下出租,尤其是独居老人,然后用租金去住养老机构。
郭平举例,北京现在的独居老人、不与子女同住的老年夫妇,已经出现类似的情况。他们把房子出租,干脆就把主要家具搬到养老机构去。这也算是以房养老的一种模式。
“如果仔细衡量,今后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在父母养老问题上遇到资金困难时,以房养老是比较可行的模式之一。”郭平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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