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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商品房+经适房 住房体系"3分法"隐现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09-06-22 09:16

[摘要]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种新思路浮出水面。继“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制住房体系提出之后,“保障房(廉租房)+商品房+半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一分为三的市场格局分野或将纳入政策参照视野。

三分鼎立?

在三亚调研当天,一位地产界人士在与记者交流意见时认为,当前房地产政策制定之所以出现某些不科学性,与住房体系的界定不够清晰有很大关系。这或许是保育钧提出要“一分为三”地看待当前住房问题的理论依据。

“比如‘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限制政策,就应该只适用于经济适用房,而不应捆绑在商品房身上。”保育钧表示,经济适用房应据其属性单列一类。

   相较此前已被普遍认同的“双轨制”住房格局,“三分法”是否因“细分”更显科学?各方观点不尽相同。

经济学家茅于轼并不赞同将经济适用房单列一类住房体系。他仍旧坚持此前一贯的观点——经济适用房就应该彻底取消。在茅于轼看来,这种“计划经济的产物”,无法体现“保障效率、保障公平”的合理住房体系搭建原则。

泰盈集团董事长杨晓辉也认为,经济适用房一是建设目标有问题,二是难界定,且在执行过程中易造成很多混乱,国家动用很大财力,但解决问题很有限。因此,应以廉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主要载体,淡化经济适用房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处处长文 虽然认为“三分法”之于“双轨制”并无新意,但她不赞同将经济适用房取消。“住房保障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廉租房是救济性的,经济适用房是救助性的,各自承担不同的功能。”

文 认为,“双轨制”已经基本能够涵盖全部住房体系:“一个是商品房,一个是保障房。保障房可根据不同收入家庭,进行梯度保障、梯度消费。”

但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是,对住房体系的界定和厘清,将事关未来房地产业的长期政策规划。这也是此次三亚“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上业界讨论的热点。

据华远集团总裁、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统计,从1998年“房改”取消福利分房之后,国内陆续出现过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自建房、合建房等逾30种“房子”,不一而足。即便本轮经济危机之后,中央推出的9000亿元保障房扶助计划里面,也包括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8种保障性住房。

在任志强看来,众多的“房子”使中国住房问题变得复杂,几乎每一届政府都有权临时决定短期的住房政策,市场上充斥不同的制度性腐败。由此导致住房市场受到非周期性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巨大。

正因如此,在此次论坛上任志强疾呼:“要想让房地产长期维持稳定,很重要的就是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住房政策,或者说出台《住宅法》。”(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王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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